
2008年山东省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、主办单位:山东省体育局棋类管理中心 三、承办单位:山东棋院 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 2008年8月22日—25日 泰安市泰山大酒店 四、参赛单位:各市、四大企业、俱乐部 五、竞赛项目: 男、女个人赛 六、参赛办法: (一)每单位每个年龄组男、女棋手不限; (二)每单位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; (三)男、女各分6个组别: 1、青年组:1990年1月1日—1992年12月31日(因特殊需要临时增加的比赛) 2、甲组:1993年1月1日--1994年12月31日 3、乙组:1995年1月1日--1996年12月31日 4、丙组:1997年1月1日—1998年12月31日 5、丁组:1999年1月1日—2001年12月31日 6、幼儿组: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(四) 各组别可参加高年龄段组别的比赛,但不得再参加本组别的比赛;女子组可参加男子组比赛; 七、竞赛办法: (一)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《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》; (二)男、女比赛均采用积分编排制,根据参赛人数确定各组轮次。 八、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: (一)裁判长及部分仲裁、裁判员由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选派,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选派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; (二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“仲裁委员会条例”执行; 九、录取名次和奖励 (一)个人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,不足则减1录取; (二)青年组前3名、甲组前6名、乙组第1名有资格申报二级运动员,甲组7-12名、乙组2—6名、丙组第1名有资格申报三级运动员; (三)甲组第一名授予地方棋协大师; (四)甲组2—6名、乙组第1名授予象棋业余壹级棋士; (五)甲组7—12名、乙组2—8名、丙组1—4名、丁组第1名授予象棋业余贰级棋士;甲组13-24名,乙组9-16名,丙组5-8名,丁组2-4名授予象棋业余三级棋士; (六)凡未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,一律不得代表山东参加2009年全国少年比赛。 十、报名和报到: (一)各单位须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,加盖单位公章,于8月14日前传真至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; 电话:0531-82072793(传真) 15963100555 联系人:张童杰 (二)报到:各队于8月21日到泰安市泰山大酒店报到(地址:山东省泰安市岱宗大街210号,山东科技大学对面),乘车路线:由火车站乘2路、11路、32路、36路在泰山大酒店下车;由老汽车站乘2路车在泰山大酒店站下车;由新汽车站乘32、36路车在泰山大酒店下车。当日晚20:00召开领队会。 十一、经费: (一)各单位食宿费每人每天100元,交通费自理; (二)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100元; 十二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 山东省棋类运动管理中心 二○○八年七月十五日 |